一、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
(一)岗位需求:战斗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具有高中或相应以上文化学历,愿意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消防工作的社会青年。
2、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内,身高1.65米以上,裸视4.6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3、具有大专或相应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士兵,取得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优先录用。
二、聘用工资和福利待遇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办法》(桂公通[2007]293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09〕11号)文件,消防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伙食补助、服装、医疗等经费开支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二)“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用:单位及个人负担部分全部由县财政负担并按规定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需个人负担任何社会保险经费的开支。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负担并按规定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局拨到单位,由单位统一发放到个人。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至8月5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附件《田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应包含身份证、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近期5寸生活照各一张。
网上报名请将《田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有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材料发送到gxbsty119@163.com信箱;当面报名请将报名材料送到田阳县公安消防大队一楼办公室(田阳县妇幼保健院后),联系电话0776-2566068。经大队初步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到大队参加笔试和面试。经笔试、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合格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即可签订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以总队、支队有关规定为准。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委托第三方代理招聘。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青年朋友踊跃报名!
田阳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