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扶绥县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新型城市化、口岸经济、产业升级“三大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丽文化,打造区域特色强县,全面建成富裕、文明、美丽、幸福新扶绥,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引进优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扶绥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优秀紧缺人才共50名,充实到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的各相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具有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学历的研究生,全国“985工程”、“211工程”和广西区内外部分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毕业学历的本科生和大专生,县内在编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5年7月21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引进职(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见《广西崇左市扶绥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职(岗)位设置计划一览表》。
(六)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岗)位
重点引进园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城镇建设和规划、工程评审和综合管理等领域的专业型人才共50名。详见《广西崇左市扶绥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职(岗)位设置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时间、程序及办法
由县招聘引进工作组在扶绥县人力资源市场设立招聘点开展现场招聘,采取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与报名人员直接洽谈方式,当场进行面试和考核,面试和考核合格的,即可当场签订协议书。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24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备注报考单位)、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送到扶绥县新宁镇扶绥大道10号扶绥县人力资源市场。
(2)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fs7510959@163.com。
(二)面谈面试。博士和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与县招聘引进工作组进行面谈,直接确定拟聘对象;其他学历层次的应试人员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谈面试具体时间以工作组通知为准。
(三)考核。采用商调档案进行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聘人才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四)体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扶绥县引进优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予聘用。硕士以上学历的,如选择入事业编者,通过相关的考试、考核,报请崇左市委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可办理招聘入事业编手续(凡入编者不享受生活补助和安家住房补贴),如本人意愿不入编者,实行编外聘用,享受生活补助和安家住房补贴;本科生及大专生实行编外聘用,其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户口、党团关系及计划生育等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一年后,编外聘用人员可参加县里统一组织的考试和考核,按照有关政策,择优录取,经报请崇左市委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可办理入编手续。凡经考试、考核未达到入编条件者,继续实行编外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情况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管理及待遇
(一)实行优秀紧缺人才年度考核制度
1、入编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
2、通过编外聘用制度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其在聘期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特别是能力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或不评定等次的实行解聘,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3、通过编外聘用制度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享受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在编同类人员进行岗位设置,按相应的比例设定岗位;其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户口、党团关系及计划生育等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因编外聘用合同产生争议的,主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
(二)享受的待遇
1、博士、博士后:
⑴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等工资福利待遇,下同),县财政每年另外发放生活补助8万元,按月折算发放。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⑵给予5万元安家住房补贴,补贴按月分5年拨付,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
⑶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⑷配偶按有关政策安排工作,子女安排到当地最好的学校就读。
2、硕士:
⑴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每年由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4万元,按月折算发放;
⑵给予3万元安家住房补贴,补贴按月分5年拨付,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
3、全日制本科生及大专生: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广西崇左市扶绥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职(岗)位设置计划一览表》、《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引进优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扶绥县优秀紧缺人才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及具体面谈面试时间、地点将于近期在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fusui.gov.cn/)和扶绥人才就业网(网址:http://www.fsjyw.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
2、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扶绥县引进优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1-7510959
联系人:甘 颖 15878734515 、农佩珊 13597394685
扶绥县引进优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