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1.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详见附件1)。
2.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工作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考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时要对考核人选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
体检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2016年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核人选名单.xls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