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 曾被聘用,但拒不到岗位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融水县农业局二层事业单位招聘农业技术员1个岗位,拟招聘1人(详见《2017年融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为《岗位表》)。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办法
1. 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
2. 报名递交应聘材料以邮寄或直接送达单位(单位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不接受电话报名方式。
3. 报名所需材料:《应聘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4.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 ---2017年5月11日。邮寄报名材料的,以寄出地邮戳为准,邮寄材料的同时打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证实自己已经报名并邮寄报名材料,以便给单位做好面试相关准备工作。
邮寄方式: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于面试前一个工作日携带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不符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工作的整个过程。融水县农业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以上的比例审核确定。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再上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六、考核与体检
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一)考核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
体检由融水县农业局组织,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自理。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3)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4)违反《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柳政人〔2006〕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
本简章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0772-5122339(融水县农业局办公室)
招聘监督电话: 0772-6602596 (融水县农业局纪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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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