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验证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根据2017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即《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的要求,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覃鸿凤等243名考生为进入面试资格验证审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并按规定进行面试资格验证。
二、面试资格验证审查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验证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已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验证范围的考生,要求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有关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现场进行面试资格验证。逾期不再办理验证,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验证地点
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石南镇玉贵路412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验证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岗位要求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证名材料(职称证,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照顾加分证明材料:(1)“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大中专毕业生“村官”须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①“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②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2)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薄;(3)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
8.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五、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验证的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验证审查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未通过验证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验证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按《2017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咨询电话:0775-3766653 传真:0775-3760007
邮 箱:xy376665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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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