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资格及学历要求:
①应聘县、乡(镇)级扶贫信息员(档案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熟练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③具有计算机及应用、信息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的人员优先招录。
(3)招聘对象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横县户籍。
2.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1.横县扶贫办扶贫信息员(档案员)4名。
2.乡(镇)扶贫信息员(档案员)17名,每个乡(镇)各1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9日-8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①应聘县级扶贫信息员(档案员)报名地点: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局三楼扶贫办公室),联系人:余道钦,联系电话:7222614。
②应聘乡(镇)级扶贫信息员(档案员)报名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备的人员)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免冠彩色两寸照片1张。经现场审核,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2.面试。面试内容为沟通能力、协调处理问题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等。面试具体内容、方式、形式由各招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
3.考核。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核人选及公示。
4.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组织面试。
六、公示及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人选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本县财政资金聘用同类人员管理,月工资为2500元左右(含单位负责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
七、各聘用单位及时将招聘人员名单报县扶贫办,由扶贫办汇总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咨询电话:0771-7222614
原标题:横县招聘县、乡(镇)扶贫信息员(档案员) 简章
附件:
原标题:横县招聘县、乡(镇)扶贫信息员(档案员) 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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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