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苏燕仪同志(见附件)为第五批拟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5日至9月29日(5个工作日)。如对第五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海市深圳路49号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考管理科。
邮政编码:536000。
监督电话: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2021979
原标题:北海市2017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第五批拟录用人员公示
原标题:北海市2017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第五批拟录用人员公示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