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环保监督管理协管员5名。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管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⑵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近期一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方式
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依次以学历高低(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可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工业园区工委、管委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16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輿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说明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人员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方案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75-6235721(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5-6239818 (市纪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北流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