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统计协管员2名。
二、应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男女不限,21-40周岁;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统计、会计、经济类专业,熟悉统计业务,有统计实际工作经验,中文、行政、信息管理类专业熟悉机关办公业务流程、办公软件、公文处理的优先录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存在不适宜统计系统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 30—16: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办公室(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4楼1419室);
3、报名携带材料:《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以上材料各1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及有关能证明个人资历、能力的材料。
4、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统计学、办公写作等相关知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分岗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4、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可在南宁市任何一家3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统计局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月工资为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840元/月, 年度考核合格后,每两年可增加一个工资档次,应发工资总额增加100元。
2、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依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联系人:陆锐、陈媛媛
联系电话:5826289、5826085
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
2019年6月26日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