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后勤服务人员1名,主要协助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仪容仪表端正大方;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熟悉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五)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考试、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
本人填写《来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聘用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于2019年7月12日17:30点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6号三楼,邮编:5461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lbslsj@163.com。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19年7月16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四)考核、体检
1.考核。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3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如果面试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核程序。
2.体检。根据考核测评分数结果,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公考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属于困难家庭毕业生的,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履行聘用程序
1.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来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34号)文件执行。
来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