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孙照林等152名考生为(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6月1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1、请面试入围人选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补充填写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2、报送材料内容:
报考身份为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②《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需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③成绩单(需由院系盖章)复印件一份;
④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⑤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由院系和学校盖章)复印件一份。
报考身份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由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一份。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两年的,由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复印件一份;
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3、报送材料方式
以上材料请面试入围考生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至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9楼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邮政编码:541001
电话(传真):0773-2882130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选调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第一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6月5日前在桂林党建网(网址:www.guilindj.gov.cn)上公布。
(二)本通告发布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和放弃面试资格(包括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附件:桂林市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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