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二)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地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基层艰苦的环境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单位要求的服务年限;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七)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相关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引进人员的性质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5日有意愿者可以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表(附件2)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附件1所示邮箱)、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相关部门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三)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开展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确定体检名单。
(四)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根据考察对象考核和体检情况,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7天。
(七)聘用。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及相关信息,可以向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才股)咨询。
联系电话:0772—6218375
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