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资格审查,确定李哲等3名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7:30-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文联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广西南宁市建政路28号,可乘坐1路、37路、604路公交车到建政思贤路口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报到时间、地点
面试报到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8:00前。
面试报到地点:广西文联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广西南宁市建政路28号,可乘坐1路、37路、604路公交车到建政思贤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体检
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集中时间:2015年7月6日上午7:30。
体检集中地点:南宁市七星路128号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办公楼大门前(可乘坐3、11、26、27、32、38、51、60、62、71、73、80、89、212、802路公交车到新民七星路口站或七星一巷路口站下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二)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报考人员须在7月4日8:00前到达候考室(广西文联办公楼五楼会议室)进行报到、抽签,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考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约350元/人。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按照公考录用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 系 人:于松江
联系电话:0771-2802197、18877110887
附件: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 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人员名单.xls
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