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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梁飞馨等15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6月30日-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公考管理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十楼1006室。可乘16路、211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或乘11路、12路、19路、72路、74路、76路、705路、706路公交车到金洲嘉宾路口站;或乘17路、601路公交车到滨湖迎宾路口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2015年度广西选调生录用考试报名登记表》和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
5.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证明;
6.经服务单位审核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无需提供)。开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可乘坐58路公交车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站、804路公交车到市党校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的招录计划
因招录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南宁市横县云表镇机关综合职位(职位代码为:019002002001)等职位的5名招录计划。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4日7时30分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南宁市公考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根据《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按照公考录用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业艺 2619001 18277199880
附件:
1.南宁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2.南宁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阶段取消招录计划汇总表.xls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梁飞馨等15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6月30日-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公考管理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十楼1006室。可乘16路、211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或乘11路、12路、19路、72路、74路、76路、705路、706路公交车到金洲嘉宾路口站;或乘17路、601路公交车到滨湖迎宾路口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2015年度广西选调生录用考试报名登记表》和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
5.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证明;
6.经服务单位审核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无需提供)。开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可乘坐58路公交车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站、804路公交车到市党校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的招录计划
因招录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南宁市横县云表镇机关综合职位(职位代码为:019002002001)等职位的5名招录计划。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4日7时30分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南宁市公考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根据《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按照公考录用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业艺 2619001 18277199880
附件:
1.南宁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2.南宁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阶段取消招录计划汇总表.xls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6月26日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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