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生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教师岗位按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6年7月10日至14日。每天上午8:20开始面试。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如下:
7月10日
1.来宾市第五中学、来宾市第七中学、来宾市民族初级中学、来宾城南初级中学语文教师岗位;兴宾区红河小学、平阳镇中心小学、寺山镇乌慢小学新步教学点、兴宾区实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2.信息教师岗位。
3.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教师岗位。
7月11日
1.陶邓乡民族学校、迁江镇中心小学、蒙村镇中心小学、兴宾区实验小学、兴宾区民族小学、兴宾区政和小学、来宾城南小学、兴宾区第二小学、兴宾区平西小学、兴宾区水落小学、兴宾区河西小学、平阳镇中心小学、凤凰镇黄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
2.体育教师岗位。
3.来宾瑶园学校美术教师岗位;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不含小平阳美术教师岗位)。
7月13日
1.蒙村镇中心小学大步教学点、兴宾区平西小学、兴宾区长岭小学、寺山镇上团小学上水教学点、兴宾区政和小学、兴宾区民族小学、兴宾区第三小学、来宾城南小学、兴宾区河西小学、兴宾区镇西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2.来宾市第七中学、来宾市民族初级中学、来宾城南初级中学、来宾瑶园学校数学教师岗位;寺山镇上团小学上水教学点、蒙村镇中心小学大步教学点、兴宾区第三小学、平阳镇中心小学、兴宾区实验小学、兴宾区河西小学、兴宾区城南小学、兴宾区民族小学、兴宾区政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3.音乐教师岗位。
7月14日
1.幼儿园教师岗位。
2.来宾市第二中学、来宾市第五中学、来宾市第七中学、来宾市民族初级中学、来宾城南初级中学、来宾瑶园学校、三五乡初级中学、高安乡初级中学英语教师岗位;凤凰镇中心小学、凤凰镇龙岩小学、凤凰镇北五小学、三五乡中心小学、三五乡莲塘小学、寺山镇中心小学、寺山镇安村小学、寺山镇独石小学、寺山镇石塘小学、石牙乡中心小学、石牙乡朝南小学、石牙乡莲花小学、南泗乡中心小学、高安乡中心小学、大湾镇中心小学、大湾镇兴安小学英语教师岗位。
3.南泗乡中心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4.小平阳镇中心小学美术教师岗位。
(二)面试地点
来宾第六中学(来宾市政和路北178号)。乘坐3路、12路公交车的在来宾市大剧院站下车,再沿政和路往北行走约200米;乘坐11路、15路、19路、36路公交车的到市政府站下车,再沿政和路往北行走约500米即到来宾第六中学路口。
三、面试形式
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考生备课40分钟,试讲12分钟(幼儿园教师岗位试讲时间10分钟)。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代替)、在职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于2016年7月7日、8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到来宾第六中学会议室进行面试资格验证(复审),逾期不验证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通过资格验证的由兴宾区教育局出具面试资格确认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资格确认书、身份证于上午7:50分前到达候考室报到,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只能携带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依序参加面试。凡未在7:50前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考生根据面试抽签顺序,在引导员的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考生除个人身份证、面试抽签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其他物品进入备课室。备课室只为考生准备面试题本、稿纸、笔,面试题本为教材相关课题内容复印件。考生可以带备课稿纸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
(四)面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发布后,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人选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放弃书面申请。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联系电话:兴宾区教育局人事股0772—5321050。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