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高中
三、面试形式、范围和内容
本次面试形式为岗位专业试讲,试讲范围和内容按报考者所报岗位所指定年级学科进行,每个岗位专业试讲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范围和内容如下:
初中语文: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1年初审通过、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上册)
初中数学:2012年教育部审定、湖南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下册)
初中英语:2013年教育部审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上册)
初中思想品德: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4年初审通过、教育科学出版社,八年级(上册)
初中生物:2013年教育部审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上册)
初中地理:2013年教育部审定、湖南教育出版社,八年级(上册)
初中体育:2013年教育部审定、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体育与健康》八年级(上册)
初中音乐:2012年教育部审定、湖南文艺出版社,七年级(下册)
初中美术:2013年教育部审定、湖南美术出版社,八年级(上册)
小学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下册)
小学数学:2013年教育部审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下册)
小学体育:广西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查通过、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体育与健康》第十册
小学音乐:2013年教育部审定、接力出版社,四年级(下册)
小学美术:2013年教育部审定、广西美术出版社,四年级(下册)
四、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8日、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会议室
3.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验证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③报名登记表;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有的就验证);
⑤教师资格证(有的就验证);
⑥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⑧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参加面试。
3.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4.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