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21日15: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来宾市财政局(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西69号)4楼会议室。
三、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于7月21日15:00前到来宾市财政局4楼人事科报到,进行资格复审。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逐一分别参加面试。15:00后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发布后,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人选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放弃申请。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联系电话:人事科0772—4235131,0772—4235322。
来宾市财政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