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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2016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6-07-14 14:01:43     阅读:

  为稳定和充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优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人员结构,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51名。
  一、招考聘用原则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计划及范围
  全县共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51名。招聘单位及职位要求详见《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此次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4)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8日至1998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2.免笔试条件
  对报考县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八达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考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7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发布招聘公告
  《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由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发布。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
  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7月17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6年7月14日起,可以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查阅相关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7月25日。
  2.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从百色市人才网(http://www.bsrcw.com)下载并填写《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将报名登记表、汇总表和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西林县卫计局人事股(xlwjrsg@163.com)邮箱。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汇总表等材料统一用“XXX(姓名)应聘西林县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命名。2016年7月25日18:00前报名者,报名有效。咨询电话: 0776-8661196。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由西林县卫计局人事股、西林县人社局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百色市人才网(http://www.bsrcw.com)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参加招聘考试的有关事项。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8月10日—8月12日下午下班前带报名材料原件到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进行考试资格终审并取准考证,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2016年8月13日(星期六)
  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的医疗卫生类(E类),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考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成绩于2016年8月下旬公布,网址:百色市人才网(http://www.bsrcw.com)。
  (二)面试
  1.符合免笔试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相应的岗位全部列入面试。
  2.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按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若最后一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含免笔试)则核减相应专业岗位招聘人数。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由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办法同上)。
  九、公示、聘用审批
  1.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在百色人才网、西林县人民政府网和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相关材料报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相关材料后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办理审批聘用或入编后,不再办理递补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一)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笔试、面试命题必须采取入围方式加强管理,试卷的印制、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参加公考和事业单位的招考。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入编手续,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工资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76-8661196
  监督电话: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0776-8683788
 
 
 
 
 
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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