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公开招聘2016年硕士及以下学历(位)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广西大学公开招聘硕士学位及以下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西大人﹝2015﹞43号)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李秉健等75位同志为广西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8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7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大学人事处。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广西大学新教职工报到须知》(见附件2)准备材料:
一、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016年应届毕业生填写完成本人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填写部分后,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于2016年8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或直接送达)人事处。
邮寄时务必留下本人通信地址、电话,方便人事处将《就业协议书》寄回。逾期未寄送协议的人员,学校有权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2014年6月后毕业的(含2016年应届生)拟聘用人员
1、如未和其他单位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未开出《报到证》的:参照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办理。
2、如已开出《报到证》的:请于2016年8月1日、8月2日(仅限这两日)持身份证原件到我校人事处领取《接收函》(可委托他人持拟聘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自行前往毕业院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新的《报到证》开往单位为:广西大学。如确实无法到现场领取《接收函》的,请联系拟聘学院(部、处)代为领取后邮寄给本人。
三、除以上两类人员外的其他拟聘用人员
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及其他情况人员,请于 2016年8月1日、8月2日(仅限这两日)持身份证原件到人事处领取《调档函》(可委托他人持拟聘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自行前往个人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调动手续(档案不能自带至我校)。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须在2016年9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往广西大学人事处,逾期未寄达的,学校有权取消拟聘用资格。如确实无法到现场领取《调档函》的,请联系拟聘学院(部、处)代为领取后邮寄给本人。
学校将于2016年8月下旬集中审核档案,档案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将由其所在学院(部、处)通知本人办理入校报到手续。
四、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行政办公楼南楼5楼
收件人:人事处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37366(人事处)、0771-3232618(纪委办、监察室)。
广西大学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