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潘晓琳等7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16年7月21日至7月29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8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我校行政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录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柳州市柳邕路377号柳州地区民族高级中学教学教研楼五楼行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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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地区民族高级中学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