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228名,其中:使用事业编制岗位11名,编外聘用教师岗位217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2016年下半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相应资格条件请登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www.nnda.gov.cn)查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休息日正常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各岗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南宁市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现场报名者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职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教育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2015年、2016年优秀毕业生还须提供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及完整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人事代理部门或学校教务处公章)。
南宁市以外的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接受报名的电子邮件地址为jkjszp2016@163.com。对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时将先按报名者发送到报名邮箱的材料复印件电子版(扫描件、照片等)进行资格预审,考生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核。
各招聘单位和经开区文体教育局依据本简章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多报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人事调动手续办理以南宁市机构编制、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审批为准。
(二)在职在编聘用人选的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选须在本辖区服务满5年。
(三)编外聘用教师的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教师的相应标准,按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外聘用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经开区劳动人事局、文体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16年7月21日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