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洪辉同志(附件)为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7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2日—7月28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委2号楼1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533925、0771—5509012
附件: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综合管理科科员 | 李洪辉 | 男 | 汉族 | 16101280518 | 上林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125.1 | 82.4 | 0 | 2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