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志公教育招警考试网带领大家了解的是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们好好掌握,做好招警备考工作。
(一)代位继承
1.概念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其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被称为代位继承人。
2.特征
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法律宣告死亡。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晚辈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受辈份限制。
(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
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二)转继承
1.概念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2.特征
转继承有以下特征:
(1)转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
(2)被转继承人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只能继承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4)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