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局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
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陈雄光等4名同志为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钦州市财政局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钦州市银河街125号钦州市财政局
邮政编码:535000
监督电话:钦州市财政局 0777-2896980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7-2817199
附件:钦州市财政局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钦州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9日
附件:附件:钦州市财政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考拟录用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