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面向社会招聘防城港市第四中学顶岗教师48名,其中中学语文教师4名,中学数学教师2名,中学英语教师4名,中学政治教师2名,中学历史教师2名,中学生物教师1名,中学信息技术教师1名,中学体育教师2名,中学音乐教师2名,中学美术教师1名,小学语文教师11名,小学数学教师9名,小学英语教师2名,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名,小学体育教师2名,小学音乐教师1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
(二)面向社会招聘防城港市金湾小学顶岗教师4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名,小学数学教师1名,小学英语教师1名。
(三)面向社会招聘港口区第四小学顶岗教师6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30日至1998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8月5日—8月12日到招聘学校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需向招聘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应聘时所填写内容应正确无误,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在聘用后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学校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原因。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招聘不收报名费。
四、面试
(一)报名完成后,由招聘学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内容。
(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内容由招聘学校研究决定,面试方式以试讲形式开展。
(三)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五、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学校在面试结束当天将面试结果书面上报港口区教育局。
(二)经港口区教育局审核面试结果后,由招聘学校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学校及时进行复查。
(三)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报港口区教育局备案,如有特殊情况,聘用人员要接受港口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六、工资福利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月工资按人民币2500元(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放。
(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公休假期、女工保护、因公负伤和患病医疗等待遇,参照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执行。
(三)合同期满后,需继续聘用的,由招聘学校报港口区教育局同意后签订续聘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防城港市第四中学联系人:卢耀春,联系电话:2069186,手机:13877023611;防城港市金湾小学联系人:禤俊,联系电话:2218882,手机:13877081966;港口区第四小学联系人:陈基友,联系电话:2883179,手机:13977010428。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