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刘倩倩等12位同志(附件)为拟录用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1日至7日(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贺州市委组织部或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
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大楼4楼市委组织部干部五科(党群系统公考)
贺州市平安西路253号市人社局公考管理科(行政机关公考)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29022,0774-5136503
附件:贺州市2016年考录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二批).xls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