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征补充招聘空缺岗位及条件
(一)复征补充招聘空缺岗位。全市复征补充招聘岗位35个,计划招聘35人(详见附表)。
(二)复征补充招聘条件。参加复征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应当符合《2016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补充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表)。
二、复征补充招聘范围
已参加了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复征补充招聘。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复征补充招聘,否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
三、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
参加复征补充招聘的考生,请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复征补充招聘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8日8:00至8月10日17:30。
四、进入复征岗位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规定开考比例,对1:2以下的岗位不开考,对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进入面试程序。
五、复征面试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按照《2016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相关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若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资格审查及改报工作于8月13日前完成。
六、复征补充招聘面试
市直学校复征岗位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复征岗位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人社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组织,面试工作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并于8月21日前完成。
七、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体检和公示等工作按《2016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有关要求执行,考核、体检和公示于8月31日前完成。
八、复征补充招聘考试纪律
(一)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补充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参加复征补充招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复征补充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复征补充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各县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报请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
(二)咨询电话:市一中:0777-3235678;钦南区教育局:0777-2697380;灵山县教育局:0777-6428351;浦北县教育局:0777-8212919;市教育局:0777-2868530、2829988、2811299。
附表:2016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补充招聘岗位表
钦州市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