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
中心聘用人员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2016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确定刘学元等17名考生为2016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报考岗位的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
2016年8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三、面试地点
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防城区防港大道160号)。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实际参加面试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考生当场确认签字。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由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防城区分局负责书面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8月11日—12日到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防城区分局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三)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8:00到达考场指定的候考室签到、抽签,按抽签顺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的,不能再参加本次考试,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依次递补。
(二)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考核、体检均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采取票决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附件:1.2016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共17人)
2.2016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考试考生面试须知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防城区分局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5日
附件:附件1:2016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共17人).xls
附件:附件2:2016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考试考生面试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