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人数:2名。
2、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检察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体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薪酬待遇
月薪1500元。
三、 用工方式
由秀峰区人民检察院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 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报名。咨询电话:0773—2813217。
五、 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到2016年8月27日。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8月16日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