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区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
集中地点:北海市北部湾中路国通大厦正门(北部湾中路与北京路交汇处)
集中时间:8月19日上午7:30前(具体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8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政府大院后楼银海区教育局局人事股612室。电话:0779-3215032。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亲自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领取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
五、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书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指定的集中地点,并配合做好签到、身份核验、抽签等工作。
(二)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过后不再进行补体检。
(三)体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约200元),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自备零钱。体检时请交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四)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考生签到前须将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拒不交出或隐瞒不交的,一经发现即作违纪违规处理。
3.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及时向体检实施机关报告,经体检实施机关安排的早孕检查确诊怀孕的,暂缓体检,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时再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体检。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体检实施机关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按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表》中的个人信息并配合体检医务人员进行体检。有手术史的还须提供《出院小结》。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精神紧张可能会对血压检查造成影响)。
5.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应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种装饰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
6.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7.严禁打听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务人员、体检编号等保密信息。体检结果由体检实施机关告知考生,不允许个人查询体检结果。
8.体检表中所列项目都要检查,不得漏检、弃检。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9.考生分组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本组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组,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采血检查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本组人员吃早餐。体检结束后,本组集中宣布解散后才能离开。
10.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11.体检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体检实施机关工作人员联系。
附件:2016年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