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6年9月3日(星期六)8:30-18:00。
2.面试地点:柳州市钢一中学(柳州市北雀路136号)。
二、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9月1日、2日)的上班时间,持面试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或传真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资格初审时已经提供过原件的,复审时可以不再提供。
面试名单详见附件。
2.面试身份验证
考生于面试当天(9月3日)上午8:30前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候考室。
3.纪律要求
9月3日上午8:40,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进入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9:00,每个考场第一位考生开始备考。9:30,每个考场第一位考生开始面试。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三、面试内容和方式
1.面试方式
备考、试讲、答辩。考试当天,考生根据提供的教材内容,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备考30分钟,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
试讲教材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备考室及考场。
2.面试分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附件:考生名单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