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
1.规划管理岗位:规划管理技术人员3名,要求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有规划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2.建设管理岗位:建设管理技术人员1名,要求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有建设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计算机管理岗位:计算机管理技术人员1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有计算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501办公室(贵港市解放路121号),联系电话:0775--4263899;
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gzjwrsb@163.com,报名材料发送一天后请电话确认,网上报名人员需在面试前两天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进行复核。
3.报名材料:
①《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④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核
由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由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2600元(含社会保险费等)。
2.聘用期间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3.聘用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