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刘晓华等3位同志(附件1)为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9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示时间:2016年9月5日至11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九楼933室
邮政编码:545006
监督电话:0772-2856621
附件: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doc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