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杨碧玲同志(见附件)为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9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1日—9月2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莫村半岛福兴路3号邕宁区人社局公考股,邮政编码:530200
监督电话:0771—4791576、0771—5509012
附件:南宁市邕宁区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1日
附件 南宁市邕宁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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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 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 科员一 | 杨碧玲 | 女 | 壮族 | 16101722212 |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红星社区 | 123 | 75.4 | 3 | 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