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6人,文职雇员5人,119接警员4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119接警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18-30周岁,身高162cm以上,未婚,身体符合兵检合格条件;
3、退伍军人、持有B证3年以上汽车驾驶员、电工、汽车维修人员以及熟悉计算机操作或有体育、文艺、炊事等特长,从事过接警、语音客服等工作的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年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2、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18-30周岁,身高162cm以上,未婚,身体符合兵检合格条件;
3、退伍军人、持有B证3年以上汽车驾驶员、电工、汽车维修人员以及熟悉计算机操作或有体育、文艺、炊事等特长,从事过接警、语音客服等工作的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年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具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2)具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文职雇员招聘条件:
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18-30周岁,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1.65米以上,未婚,身体健康,中文、法律、财会、通信、水电维修、文秘、档案管理专业或有文艺特长的可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为1200元。试用期间进行3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统一组织考试。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使用;不合格的,取消使用资格。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按“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模式进行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为2600元以上,文职雇员为2100元以上。
2、社会保险:缴纳5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外加每年缴纳一次的大额医疗费用统筹)。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服装、伙食由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安排,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食宿在中队。
四、休息及休假
1、休息: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休假可以采取轮休和连休形式实施,政府专职队员每月享受10天休息。
2、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职雇员入职满一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
3、其他假期:婚产假、病假、丧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参照《广西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请销假规定(试行)》实施。
五、晋升空间
队员在队表现优秀并通过相关考核的可晋升为副班长、班长、中队长助理、中队长等岗位。部队退役人员及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六、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部队营区集中居住,参加部队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
文职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按机关行政班执行。
七、合同期限及分配去向
合同每年一签。
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支队机关或兴宾、河西消防中队执勤。119接警员分配到支队指挥中心进行接处警工作。
文职雇员在来宾市消防支队机关、兴宾区大队工作。
八、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应聘报名处设在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来宾市翠屏路198号)四楼司令部办公室,应聘者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求职简历及2张1寸彩色证件照到报名处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本人求职简历及近期数码相片发至邮箱lbxfslb@163.com。
九、招聘具体流程
1、在报名结束后,由支队安排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招聘考核环节,体检单位为招聘单位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2、入职时队员需提供如下资料:
(1)按招聘单位要求填写的报名材料(内含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健康体检报告;
(3)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书,驾驶证(具有B照且持证满3年以上的才提供)及其复印件;
(5) 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
(6) 近期正面免冠白底1寸彩照4张。
经审查队员所提供个人资料如有隐瞒、虚报和造假行为,直接终止入职不予聘用。
3、凡有下列情形者,将不予聘用或予以解聘:
(1)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2)患有传染病者;
(3)求职申请资料与事实不符者;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消防工作的。
4、通过统一组织面试、体检合格后,进行岗前入职培训。入职培训不少于30天的集中强化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8日
体检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
面试时间:拟于2016年10月2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石参谋(电话:13737214126)
咨询电话:0772-4233861
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