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原则;
(三)突出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依法办事原则;
(五)个人自愿,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原则。
二、选调岗位职数和范围
(一)选调岗位职数:36个岗位,共52名(附件1)。
(二)选调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及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凤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工作不满三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四)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选调人员身份需符合选调岗位编制性质;
(六)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即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级及以上行政级别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上述年龄及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四、具体职位及要求
(一)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到相关岗位后须签订在凤山县工作不少于五年的服务协议;
(三)对有行政级别的公考(含参公人员)选调到相关岗位后行政级别仍保留。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一)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二)在党纪处分期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人民法院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六、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2016年10月17日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7日。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即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日2016年10月17日18: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以扫描影印件形式发送到fs6812399@163.com邮箱,并及时在工作日电话确认(联系人:罗宗毅,联系电话:0778-6811973)。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①《报名表》(附件2,须经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②学历证书、身份证、在职在编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表、卡、证明);③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聘任登记表、招考聘用审批表(仅限报考事业单位人员提供);④公考(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最高级别任职文件(仅限报考公考或参公岗位人员提供);⑤县级以上机构或部门(指常设机构)颁发的各类奖项和荣誉(限报考者获得的最高层级机构颁发的);⑥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报考者要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材料初审(2016年10月20日前)
1.报名截止后,由县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考者进行材料初审,并向报名者反馈初审结果。
2.岗位报名达到1:1即可进行选调,无合格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3.对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经报考者本人同意可调剂到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参加选调。
(三)适岗比选(2016年10月25日前)
选调采用适岗比选测评计分办法进行,根据参选者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情况、获奖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行政级别)等情况加权评分(评分表见附件3)。
(四)体检(2016年10月30日前)
适岗比选后,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在《凤山县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岗比选项目计分表》(附件4)的合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出现同一职位合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适岗比选项目排列顺序的计分高低确定人选。具体顺序是⑴获奖及授予荣誉称号分值;⑵近三年年度考核分值;⑶专业技术职称与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分值之和或聘任管理岗位分值或行政级别分值;⑷文化程度分值;⑸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分值。
被列为体检对象的人员在体检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报名材料原件提交凤山县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材料复审(对提供原件有困难的须在原件的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署审核时间)。材料复审合格,批准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体检由凤山县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职位适岗比选评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或调剂解决。
(五)考察(2016年11月6日前)
考察人选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工作由凤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制办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选调人员资格进行复核。考察阶段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报考同一岗位适岗比选评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或调剂解决(递补人员须经补充体检并体检合格)。
(六)公示及审定(2016年11月16日前)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选调人员报凤山县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河池人才网、凤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2016年11月底前)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凤山县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78-6812146)。
(二)被抽调参加选调工作的人员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杜绝任何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2016年凤山县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凤山县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凤山县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岗比选项目分值表.xls
4.项目测评计分表.xls
中共凤山县委组织部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30日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