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公证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认真,服从安排;
2、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30周岁以下;
4、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 、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免冠正面照片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发至北海市公证处邮箱(beihain@sina.com)。
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简历以及个人其他材料(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小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1张,未录用者,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340号(巴伐利亚酒店旁)市公证处(305号)
四、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19日。
经审核符合工作需要后,将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等参加面试。
五、待遇:试用期为两个月,月薪1500,试用期满聘用月薪2000元,另加五险一金。
联系电话:3156623
联系人:小莫
北海市公证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