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 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和《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相关规定,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刘桂泽等194名考生(含免笔试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与考核督查股。(西林县鲤城新区卫生监督办公楼5楼)
咨询电话: 0776-8661196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2.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
面试地点:设在西林县。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当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此外,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体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有关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考生应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地址、交通路线和候考室场地。
(三)面试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在面试当天上午7:30报到,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8:00开始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考生必须进入候考室,8:00后未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剩余签号为该考生缺考面试序号。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候考室。
(四)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西林县事业单位的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本公告发布后,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咨询电话:西林县卫计局人事与考核督查股0776-8661196
附件:西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西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