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6年公开遴选公考面试公告
根据自治区公考局《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考面试工作的通知》(桂公局函[2016]49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16年公开遴选公考面试公告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考公告》和《关于公布2016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考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规定,我局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和2016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罗元杰等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1月5日上午8:0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动物安全保障中心三楼候考室(南宁市青山路8-1号),可乘坐10路、12路、30路、32路、33路、89路、219路公交车到“南宁三中”或“青山路中”下车,步行约200米从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大门进入。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学位证;
5.公考录用批文(复印件,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章);
6.公考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章);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2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9.2014、201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章);
10.从事3年以上水产畜牧兽医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个星期内,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发至我局公开遴选公考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rsc2842466@163.com),复印件寄送或传真我局遴选公考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0771-5829723)。面试前,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面试。
2.面试候考室:广西动物安全保障中心3楼第五会议室(南宁市青山路8-1号),可乘坐10路、12路、30路、32路、33路、89路、219路公交车到“南宁三中”或“青山路中”下车,步行约200米从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大门进入。
3.面试要求:面试当天上午8:00前,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 结构化 面试的方法。
二、考察
面试结束当天,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及排名。根据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2:1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考察时间:2016年11月30日前。
三、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比例为1:1。体检标准按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报到:
体检时间:2016年12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报到时间、地点: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在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大门(南宁市青山路8-1号)报到,可乘坐10路、12路、30路、32路、33路、89路、219路公交车到“南宁三中”或“青山路中”下车,步行约200米。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5日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复审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上午8:3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覃秋凤:0771-5829722、15994442121
蒋四海:0771-5829729、18978962219
附件: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