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考试经济、金融专业考试金融基础知识二
金融机构体系的概念和构成
一国金融机构的组成及其相互联系的整体叫做金融机构体系。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大多数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我国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体系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一般来说,银行类金融机构居支配地位。
银行可分为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三种类型。三种银行构成现代银行制度。商业银行办理各种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是金融机构体系的主体。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是一国的金融管理机构,有“发行银行”、“国家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之称。专业银行是集中经营特定业务并提供专门金融服务的银行,包括投资银行、不动产抵押银行、开发银行、储蓄银行、进出口银行等,专业银行的特点是专业化较强、业务范围较窄。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整个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通常作为衡量一国金融体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非银行金融机构以某种特定方式吸收资金和运用其资金,并从中获取利润。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消费信用机构和财务公司等。
金融体系的结构是在不断变化的。长期以来,在大多数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有业务分工,如美、英等国20世纪30年代后采用分业经营模式,就是以长短期信贷业务分离,一般银行业务与信托业务、证券业务分离为特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业务不断交叉,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差异日趋缩小,综合性经营与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