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选人数
本次公开竞选兴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4名.其中:从兴业县国土资源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竞选2名,从兴业县房产管理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竞选2名。
二、竞选对象及条件
(一)竞选对象
兴业县国土资源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兴业县房产管理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干部职工。
(二)竞选条件要求
报名参加竞选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事业心、责任感强,思想解放,勇于创新,有担任相应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
3.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竞选方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笔试相结合办法进行竞选。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 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兴业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3、报名方法及要求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交验材料、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
④获得表彰奖励的,还须提供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担任领导职务的,须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及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5日,由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房产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考试前两天报考者凭个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考试有关事项注明在《准考证》上。
四、笔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70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考试试题委托有关部门命题和评卷。
(2)笔试时间为2016年 11 月 19日早上9:00-11: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持有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或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者加1分;
(2)2012-2014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每年加1分;
1.曾担任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半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9月止)加2分,副职1分(以任职文件为准);总加分最高加2分;
2.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以上加2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三)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加分)在国土资源局和县房产管理局分别进行公示3天。
(四)末位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根据竞选空缺职位人数,拟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末位总成绩相同时,以加分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加分都相同时,学历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加分、学历都相同时,持有土地登记上岗证资格证、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加分、学历都相同并且都持有土地登记上岗证资格证、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时,年度考核加分多者确定为人选。
五、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经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进行聘用;
(二)待遇
获得聘用的人员凭县人社局聘用文办理调动及入编手续,享受财政全额工资待遇,工资套改按桂政发〔2006〕5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六、竞选监督
竞选工作在县竞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竞选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行为的,取消其竞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775-3761317 兴业县国土资源局
0775-3766653 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竞选上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11月2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