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
(五)马山县乡镇卫生院已纳入用编管理的人员(实名制在编人员、新人新机制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宁人才网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6年11月14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11月14日。(如:40岁及以下,为1975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 月14日-1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马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办公室(马山县银峰大道211号),联系电话:0771-6804081。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人才网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填写《2016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材料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三)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
本次招聘所有的岗位要求均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免笔试条件,因此,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七、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按照考试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八、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马山县县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考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考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马山县人民政府网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将不得少于5年。
十、招聘纪律
(一)2016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6804081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