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熟悉经济理论及经济政策,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经济分析能力;熟悉电子表格、PPT课件制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思想进步,有严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责任心,热爱工作,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3、在报纸、杂志、期刊等各类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文章或论文者,给予优先考虑。
二、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实行择优聘用,确定为正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报酬为1800元。
2、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参照本单位其它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负责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
三、报名及时间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6年11月11日—11月20日前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fgwbgs8899@163.com
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委另行通知笔试时间。
联系人:江婷 联系电话:0775-4563427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