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防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区专职网格员18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和顺利完成,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专职网格员共18名,其中:岗位①9名、岗位②9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6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四)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www.fcgsrc.com)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9日(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防城区综治办(防城区防北路区政府大院政法委一楼),联系电话:0770-3270216,联系人:蒋岚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原件核验后退还)。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1份。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6.《面试通知书》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面试前3天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
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时间1天。
4.面试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6.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
1.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的,同时列为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依次递补。
2.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生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中,以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根据考核情况、体检结果采取票决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进行聘用。聘用人员由区综治办统一安排在水营街道、文昌街道、珠河街道村(社区)从事专职网格员工作。
七、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外人员招聘,采取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管理,协议期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在协议期限内),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购买“五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协议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签订续聘协议。协议期满不再续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6年防城区公开招聘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