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不动产登记人员17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工作。
(三)年龄: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25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二年以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四)梧州辖区户籍。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土地管理等经济学类专业和土地经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等公共管理类专业、测绘、房产管理、中文、法律、信息工程、文秘、计算机等相关相近专业为主,必须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二年以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历并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专业。
(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
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下列人员不具备招聘条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调查或拘役,贩卖、吸食、服用国家违禁药物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嗜好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在藤县人民政府网、藤县国土资源局网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藤县国土资源局四楼行政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小二寸照片两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人员,均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主要是测评写作能力、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表达能力和运算能力。笔试考试内容主要范围是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案例分析等。
考试时限60分钟,分值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需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有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放弃招聘资格的必须在公示期间书面提出。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合格者由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四、工资及待遇
被招聘的人员与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1800.00元,聘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招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
以上公告,藤县国土资源局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藤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生奇、王武荣,联系电话:0774-7292551)
藤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