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数
选调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巴马管理部1名,凤山管理部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会计、审计、财政、金融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公考试用期内的;
4.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6年11月30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投递材料报名的方式进行。待通知笔试、面试时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1)《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
(3)编制使用证。
(4)近期全身生活照片1张(彩色5寸)。
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hczx2299886@163.com。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
4.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5号(河池市财政局办公大楼二楼)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2185069。
(二)资格审查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笔试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
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五)体检
通知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班子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审定。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八)调动任职
对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咨询。联系电话:2185069,邮箱:hczx2299886@163.com。
附件:1.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30日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