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监事会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个人档案无不良记录。
2.大学专科(含)以上财会、金融、审计专业学历,具有经济系列职称。
3.年龄要求:初级职称为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为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相关待遇
基本月工资2500~3000元(含购买五险费用的个人部分);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5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1)《来宾市国资委招聘监事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1张;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3.笔试、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笔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不入围笔试、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4.聘用:编外聘用。经笔试、面试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期2年),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向可以续聘。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来宾市国资委企业党务工作科
电话:0772-4275665、0772-4275651
单位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西69号(市财政局1楼)
来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