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3月,成立只有两年多的“斗鱼”直播平台再度完成新一轮融资,获得腾讯领投的约1亿美元投资。已经在香港上市的“天鸽互动”直播平台数据显示,2015年其平均月度活跃用户和平均季度付费用户,与2014年相比,涨幅都在20%左右。(人民日报 3月31日)
“月入六位数”“打赏”……万花筒般的网络直播,让主播们名利双收,招人艳羡。与此同时,一些主播为了“出位”而不择手段。据报道,一名为“play有喜”的网络男主播闯入南京某学校,公开直播骚扰女生。更为吊诡的是,这名网络男主播的行为被校内保安阻止后,其粉丝未谴责该主播反而在网上辱骂师生……
在网络直播平台迅速发展的同时,部分网络直播平台法规意识淡漠,忽视了平台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违规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造成平台里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炫耀财富、猎奇斗艳、恶语相向的丑恶现象蔓延横行;个别“主播”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恣意妄为,以身试法。
【热点解读】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网络直播平台风生水起,只需一台电脑一个账号,人人都可变成“直播车”,网络直播成了当下最热的创业“风口”。虽然网络直播平台因其即时直播、互动性强等特点备受年轻人喜爱,但粗口乱飞、网络主播衣着暴露等问题也频频发生,一些直播内容游走于法律与道德的边缘。
网络直播平台涉乱象横生,屡禁不止,其原因主要有:直播平台设立门槛较低,网络直播平台法规意识不强,内容把关不严,履行应尽的内容自审义务不够;从业人员缺乏明确的准入制度;恶意竞争,监管不力,违法成本较低等。
我们应当引导社会运用好网络直播平台,传播积极向上的内容,这需要各方齐抓共管。
首先,直播平台管理者应建立健全自身的监管机制,尤其作为平台监管员,不能为提高点击率而姑息纵容违法现象,敷衍了事;网络直播平台经营者都应树立“内容为王”的理念,努力生产网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视频内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越道德及法律红线的行为,应坚决抵制杜绝。
其次,政府相关部门也应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不仅需要加大审核力度,更要切实查处违法涉“黄”等行为,从源头抓起,加大惩处力度。第一,要落实网络实名制,特别是对网络主播的身份核实工作;第二,要落实在线举报机制;第三,要叫停一些涉黄、涉赌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直播平台;第四,要尽快成立适用于全行业的自律机制;第五,要加强网站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提升网友整体素质。
再次,文化部应该加强对国内主要网络直播平台的巡查,加强对主要网络直播平台负责人政策法规引导和宣教,明确监管的底线和红线,加强“主播”直播行为和用户互动内容的实时监管。同时,要出台加强网络表演管理的政策,在经营主体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对网络表演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建立违规网络直播平台和违规“主播”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信用惩戒机制约束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的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总之,网络直播平台若想在时代大潮中茁壮成长,需政府部门、平台主体和大众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协同配合及呵护,唯有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真正把监管放进制度的笼子里,网络直播这条产业链才能积极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