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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6-12-07 17:11:19     阅读: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区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肩负着为全区培养建筑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任。为打造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满足学院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主管部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6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自治区编办批准,2016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人员15名,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4名,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人员2名,管理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人数与要求详见附件1《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养好;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3.应聘专技岗、管理岗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周末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学院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530007,0771-382909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按照岗位要求对口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一旦提交报名表后不得变更。
  4.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主动说明其在原单位已入编的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提交应聘材料:应聘者报名时需同时提交应聘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材料包括:《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论著、科研成果目录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6.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院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试讲、面试等环节。笔试、试讲成绩不带入面试和考核计分,只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1.笔试
  (1)附件1中,岗位序号9-11号岗位需先进行笔试。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时,须经报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试讲
  (1)附件1中,岗位序号1-8号岗位需先进行试讲。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讲程序。如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时,须经报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3)试讲采用100分制评分。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为与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的专业课程内容。
  (4)专业教师岗位的试讲工作由试讲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实施。
  (5)各岗位试讲成绩及同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试讲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
  根据笔试或试讲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学院公招领导小组制定面试方案,根据桂人社发〔2012〕79号、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要求组建面试命题组、面试考评组。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答题至第9分钟时给予提示)。主要从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核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应聘者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即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将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按四舍五入计算人数)。考核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考核人数的,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采取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研究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综合考核结束后,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如需增补,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对于通过考核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将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和聘后管理
  被正式录用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工勤岗人员为后勤控制数),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3840965
  六、应聘咨询电话:0771-3829092,联系人:唐老师。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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