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8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不法分子冒充教育、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诈骗9900元。报案后返家途中,徐玉玉因心脏骤停死亡。8月23日,山东临沭县的大二学生宋振宁也在遭遇电信诈骗,在对方说出他的银行卡和身份信息后被骗走2000元,不堪压力,猝死家中。8月28日,广东惠来歧石镇坑仔村一位女大学生蔡淑研因被电信诈骗了近万元的学费和生活费后,跳海自杀。短短十天时间,三名大学生因电信诈骗而死。然而,精准针对受害人炮身定制的骗局,并未结束,每一天都在重复上演。【热点解读】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其所滋生的侵害事件不断发生。今年暑假,震惊全国的“徐玉玉案”等一系列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后,个人信息安全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这种频繁发生的网络诈骗事件,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受害者被骗,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甚至还有可能带来生命的威胁,更让我们每个人都极度地缺乏安全感。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的电信运营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在信息的保密工作上存在较多的漏洞,更有甚者,监守自盗,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出卖客户的信息。除此之外,人信息获取、存储和利用的环节众多,线下和线上传播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追本溯源成本高,发现、查处难度大,这使贩卖及非法使用个人信息黑灰色产业链有了巨大的投机空间;政府相关部门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不够,处罚不严,让许多诈骗分子敢于铤而走险;我们很多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也很薄弱,在无意之中把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
要想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
首先,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上,要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应构建统一的立法框架,加大司法打击力度,确立顺畅维权渠道。个人信息侵害行为发现和查处难度明显大于传统犯罪,导致事后惩处无法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应当把关注的焦点从事后的惩处转移到事前的防范上来,从非法数据产业链的源头堵住数据泄露的可能性。
其次,电信的运营商要从运行制度管理,信息安全防护,软硬件升级等多方面着手提高企业的管理质量,提高自己的行业自律的意识。无论有没有行政监管,行业自律都非常重要,它是维护整个行业公平竞争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
再次,媒体应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加强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防骗意识。
最后,我们个人也要加强自律,提高自己的防骗意识,不要轻易泄漏个人信息。不要在电脑、云盘等地址存储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或隐私信息;不要为了贪图小便宜、获赠小礼品而提供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对陌生的电话或短信尤其涉及到汇款等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